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这份指南旨在确保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其中明确指出,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来运行。此外,自动驾驶汽车还应具备车辆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存储和传输的功能,以便向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和运营地有关主管部门实时传输关键运行状态信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文件中强调,在车辆发生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自动驾驶汽车应自动记录和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的运行状态信息。这无疑为后续的事故分析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此外,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