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媒体纷纷报道了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的看法。在接受采访时,董明珠明确指出,这一费用并非适用于所有跳槽的员工,而是特指那些在格力工作了10年以上的资深员工。
董明珠强调,这些长期培养的员工不仅从技术角度,还从企业的创新角度,都与企业有着深厚的联系。她表示:“这些员工所掌握的技能和知识,是企业在长时间培养过程中投入大量资源的成果,因此这些技能和知识应归属于企业,而非个人。”
她进一步解释道,这些员工的成长并非仅仅是个人的业绩,而是整个团队努力的成果。如果这些员工离开公司并带走企业的专利技术,那么根据国家的明文规定和国际惯例,他们是应该追究责任的。
去年3月,董明珠曾在另一次采访中表示,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她重申,对于那些在格力工作了十几年的员工,企业在他们身上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和时间。因此,如果员工轻易地离开公司,那么他们在下一个工作单位至少应该赔偿公司为他们支付的培训费。
董明珠的这一回应表明,她并不是要求所有跳槽的员工都支付培训费,而是针对那些在公司长期工作并接受了大量培训的员工。她希望确保企业在员工培养方面的投入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同时也强调了员工对公司责任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