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消息,《蓝月》电影是一部魔幻题材类电影,该电影于2020年3月起在腾讯平台独播前,平台收到《热血传奇》游戏著作权人之一的韩国株式会社传奇IP的侵权投诉。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电影出品方向传奇IP发出催告函,但传奇IP仍认为《蓝月》电影侵犯《热血传奇》游戏知识产权,再次发函腾讯平台要求下架涉案电影。
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影著作权人先行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害著作权诉讼,传奇IP后向其他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等,收到移送案件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两案进行合并审理。
传奇IP主张《热血传奇》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视听作品,主张《蓝月》电影对游戏角色职业组合及形象设定、角色装备(包括武器、服装、首饰)、角色技能、场景设定、玩法系统设定、特殊细节设定这六个方面进行抄袭。
法院经审理认为,游戏和电影在画面构成、画面流畅度、镜头体验感、视听效果方面均截然不同,两者在选择、取舍和安排视听画面中的具体创作要素中存在实质性区别,表达效果有明显差异,不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法院经审理认定,传奇IP主张的侵权事实不成立,一审判决确认《蓝月》电影不侵害《热血传奇》游戏作为视听作品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传奇IP应予赔偿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维权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驳回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并在另案中驳回传奇IP的诉讼请求。